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集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党政办主任、组织员、辅导员、各支部书记、各系主任
二、党委书记、院长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一)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职责,按照岗位分解责任,把责任落细落小落实。
(二)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每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贯彻落实《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
(四)加强学院新闻宣传内容审核把握,加强对网站、微博等媒体平台的阵地管理。
(五)强化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报告会、研讨会管理,执行“一会一报”制度。学院组织学术讲座等活动,要在学校审批、报备,党委书记、院长签字。
三、党委副书记是学生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一)积极贯彻落实信息报送,发挥好学生干部等的作用,广泛了解学生日常思想动态,加强舆情信息分析管控,以应对学生突发事件。
(二)加强与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关注,保证能够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监督。
(三)加强学生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四)加强学院学生活动新闻宣传内容审核把握,具体负责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阵地管理。
四、教学副院长是教学工作中的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要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一)按照“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教育教职工不得散布(包括在网络上)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规范的言论。要以每学期开学和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深入课堂开展教学检查,确保教师意识形态健康平稳。
(二)要积极开展青年教师讲课大赛。将教学过程中的思想意识引领作为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
(三)发挥好本科教学联络员作用,通过学生全面掌握教师日常语言行为规范制度。
六、科研副院长和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是科研及研究生工作中的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要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一)要分析研判教师学术成果中意识形态情况,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引导,加强对教师学术成果的管理。
(二)要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加大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硕士生导师作用,抓好研究生意识形态工作。
七、党政办主任、组织员、辅导员、各支部书记、各系主任结合各自工作岗位职责,按照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在具体工作中负责具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发现苗头性行为或倾向,及时汇报、妥善纠偏。持续提高工作责任心,把好意识形态工作第一关口。
八、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院相关管理制度与本办法有冲突的,按照本办法执行。